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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2月7日,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、杜新枝、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,原告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。
郭希宽、杜新枝、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,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、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;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;赔偿杜新枝因寻亲支付的交通费用1193.5元;赔偿郭希宽误工费6400元。
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,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、营养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1312.94元(已给付100000元,尚需给付261312.94元)。
2020年2月,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,母亲许女士欲“割肝救子”却发现儿子并非血亲,而是河南郑州的杜女士所生,杜女士的儿子郭威则是许女士的亲生儿子。从而揭开28年前一起医院抱错婴儿的事件。
“错换人生28年”一事,持续引发社会关注。涉事医院和两个家庭,却始终未能就责任和赔偿达成一致。9月25日上午,“错换人生28年”案在河南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二次开庭。
双方的争议焦点,主要是姚策的病情由乙肝发展成肝癌晚期,是否和当年错抱婴儿有因果关系,涉事医院是否要为此承担责任。
两个家庭认为,正是因为“错抱婴儿”,导致院方1992年未能对刚出生的姚策进行乙肝病毒母婴阻断。而院方认为,受当时医疗水平限制,1992年院方不可能对其进行乙肝防护。医院表示,对于责任的划分医院并不回避,愿意承担应付责任。但是姚策患肝癌和错婴事件有没有必然的关系?这是争论焦点。
9月25日,姚策重回出生医院,首次与院方正面接触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医患办主任张鹏表示,由于年代久远,院方责任认定以法院的判决为准,在判决的赔偿金额外,会启动公益基金继续帮扶。
当事人姚策:与赔偿相比,我更渴望了解真相
9月20日,“错换人生28年”案当事人姚策携妻儿从江西赶赴河南,第一站到了驻马店,见到自己的亲生父母,也回到自己的家。同时也与另一位被错换人生的当事人郭威一家见了面,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、非常开心。但姚策的身体仍然非常虚弱。
9月22日,姚策一家抵达洛阳,见了自己87岁的姥姥。9月24日一早去了兰考,回到自己亲生父亲的老家探亲。
9月25日,姚策回到当初被抱错的涉事医院。术后不久的他行动不便,只得坐轮椅前来。他表示,来改变自己命运的医院故地重游,是自己的“遗愿清单”。同时他也希望与医院负责人进行沟通,继续寻求当年被抱错的真相。
姚策曾表示:“坦白地说,与赔偿相比,我更渴望了解真相。所以我想趁自己现在还有一口气,想去亲自调查下28年前在医院到底发生了什么?我到底是怎么被抱错的? ”
(编辑 杨亚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