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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云南玉溪召开《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,该《条例》是玉溪享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首部历史文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,也是云南省首部革命遗址保护的地方性法规,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《条例》共分六章四十六条,按照“保什么、谁来保、怎么保”的思路,对革命遗址的界定、保护的原则、政府及其部门职责、保护措施等作了具体规定,标志着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工作迈入了规范化、法治化和制度化的轨道。同时,《条例》还把具有重要开发价值的革命遗址纳入红色旅游线路,以带动当地第三产业发展。
普查数据显示,玉溪市共有革命遗址151个,在151个革命遗址中,属于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的50个、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61个、重要领导人故居14个、烈士墓1个、纪念设施25个。《条例》的颁布施行实现了玉溪市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立法“零”的突破,对促进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工作,弘扬革命精神、传承红色基因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大意义。(总台央视记者 李常明)
(编辑 宿嫚)